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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安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安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建质安[2009]185号)


各区县建委、经济信息化委、安全监管局,各有关集团(总)公司及各有关单位:

  当前,随着我市滨海新区开发建设进入新阶段,我市80项重大工业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但个别工业建设项目存在忽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能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重进度、轻安全,施工措施不落实,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接连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进一步加强工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立即对全市在建重大工业建设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工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辖区监管责任

  针对当前工业建设项目管理状况和实际情况,各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工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走过场、务求实效。各区县、各功能经济区要严格遵照“辖区管理”原则,由按照各自监管责任,负责辖区内工业建设项目的监管工作。

  二、全面开展工业建设项目的普查登记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工作

  凡座落在行政区域内的工业建设项目,一律进行建设项目规模、投资方式、审批环节、前期手续等情况的普查和登记造册,纳入本区域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范围,立即开展工业建设项目的普查登记工作,不留死角和空档。

  工业建设项目实行“三同时”制度。履行“三同时”程序。在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应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委托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对策的具体方案,确保工业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工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全面实行业主负责制。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严禁肢解工程,严禁非法转包、非法分包工程,不得盲目压缩工期。开工前,要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严格进行施工图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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