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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主要任务职责分工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主要任务职责分工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主要任务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落实《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沪府发〔2011〕64号)明确的主要任务,现就有关部门、单位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职责作如下分工:

  一、建设服务政府,全面实现政府职能转变

  (一)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

  1.在全面完成市级政府主管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直属企业脱钩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区县政府及其委办局的政企分开工作。(市国资委牵头,各区县政府负责)

  2.积极稳妥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解决好执法类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问题。(市编办负责)

  (二)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3.加强社会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完善条块协同管理机制。(市社建办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负责)

  4.依法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全市通办和全区通办。(市民政局牵头,各区县政府负责)

  5.着力加强基层社区建设,强化居委会自治、住宅物业管理和业委会制度完善等工作。(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牵头,各区县政府负责)

  6.深化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依法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配合)

  7.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提供方式多元化和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创建可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的制度平台。(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负责)

  (三)增强政府保障城市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8.健全城市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完善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政府应急管理水平训练,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市应急办牵头,市民政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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