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落实“禁烧”工作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为“禁烧”工作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结合实际,迅速制定“禁烧”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全天候、拉网式巡查等方式,对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冥币纸钱、农作物秸秆以及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要认真落实街道办事处(乡镇)包村、村干部包户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村(居)委会应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冥币纸钱、农作物秸秆、落叶等纳入村规民约;同时,主城四区及呈贡新区各村(居)委会应将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宣传教育、管理和巡查。通过采取上述有效的措施,切实把“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四、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监督员监督作用,强化立案派遣和部门联动查处力度。各县(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以及环境保护、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设置“禁烧”举报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要采取措施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对违法违规焚烧生活垃圾、冥币纸钱、农作物秸秆和使用高污染燃料者进行举报。市及县(市)区数字城管监督员要深入大街小巷、田间地头,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发现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冥币纸钱、农作物秸秆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现象,要及时上报同级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要立即进行立案,并迅速派遣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以及环境保护、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到实地进行查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以及环境保护、环境卫生行政主管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禁烧”查处工作。
五、科学、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提倡和鼓励文明祭奠,大力推广使用清洁燃料。各县(市)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辖区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确保生活垃圾科学、合理处置,不断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率。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提倡用鲜花代替燃放鞭炮、焚香烧纸,以种植纪念树、召开家庭追思会、网上祭奠等文明、环保、健康、安全的祭祀方式缅怀亲人。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利用途径,大力推广资源化利用技术,用实际效果引导、教育农民群众,转变观念,采用综合利用措施处理农作物秸秆。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积极推广清洁燃料,提高城市气化率,减少大气污染。
六、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禁烧”工作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露天焚烧垃圾、冥币纸钱、农作物秸秆和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危害性的认识。市及县(市)区新闻媒体要加大露天焚烧垃圾、冥币纸钱、农作物秸秆和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现象的曝光力度。同时,要大力倡导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文明祭奠以及推广使用清洁燃料等工作,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支持、开展生活垃圾和农作物秸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主动开展文明祭奠,积极使用清洁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