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昆明市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昆政发〔201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政府纠风办拟定的《昆明市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昆明市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风办)
2011年,我市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和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抓重点,关注民生攻热点,监督检查破难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一、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
(一)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民生工程建设、滇池治理和保护、城市拆迁和土地征用等方面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切实解决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二)抓住民生问题这个关键,继续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征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涉农收费监管,严肃查处对农民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市场价格调控政策的具体措施,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不严、监管不力,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和企业经营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确保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