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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人才发展方针,为把昆明建设成为西部人才高地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人才特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到2015年,昆明地区人才总量达到120万人以上,人力资本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和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明显提高。
  (一)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
  加大人才发展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人才结构调整中的导向作用。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多渠道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实施工业企业人才提升、高层次人才集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市场体系和人才公共信息数据服务体系五大工程,着力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党政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六类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专业培训机构为补充,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依托大企业、高等院校和其他培训机构,以战略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发挥各类园区的人才特区作用,推进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注重面向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创新创业人才和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推进创业基地和就业见习基地建设,组织创业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就业能力。加强干部自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党政人才素质能力。整合各类涉农培训资源,大规模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加大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力度,使少数民族人才比例与其人口占全市总人口比例基本相适应。
  (二)改善人才工作环境
  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由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完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建立健全各类人才能力素质考核评价标准和制度。改革人才选拔任用方式,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公开竞争、择优录用,及时把优秀人才选拔到重要工作岗位上来。健全人才流动配置机制,打破人才流动的身份、地域和部门限制,破除社会保障、户籍管理等现行制度性障碍,构建人才在全市无障碍流动的制度体系。整合人力资源市场,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市、县、乡、村四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打造网上人才交流平台,鼓励兴办人才中介机构。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的激励保障机制,形成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完善申诉控告制度,畅通申诉控告渠道,保障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完善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加强人才资源信息分析,公开发布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目录,引导人才合理流动和配置。

第九章 加快社会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电等事业,提升基本社会保障水平,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构建覆盖广泛、分布合理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促进我市教育发展。到2015年,全市财政性教育投入占GDP比例达到4%以上,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以上,教育总体水平跨入西部省会城市先进行列。
  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扩大幼儿园规模。利用“城中村”改造、新建小区建设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增加城市新建幼儿园数量,大力发展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中心村幼儿园。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到2015年,学前适龄儿童入园(班)率达到90%以上,实现城市全面普及三年学前教育、农村基本普及两年学前教育的目标。
  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合理规划中小学校布局,方便学生就近入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改造全市中小学校舍危房357万平方米,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切实缩小校际间差距,逐步解决择校问题。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注重学生品行培养,丰富学生课外活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重视支持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增加对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事业的投入,提高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基本实现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到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毛入学率达100%,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两基”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普通高中强基提质工程。加大普通高中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迁)建和改扩建一批高中学校,充实教学设备,提高学校装备水平。推进高中课程改革,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发挥优质学校辐射作用,提升区域办学效益,打造一批品牌学校。创新普通高中学校对外合作机制,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十二五”期间,争创省一级高(完)中7所。到2015年,全市省一级高(完)中达到27所,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全市普通高中优质率达到75%以上。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围绕将昆明建设成为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国家级职业教育基地的目标,重点推进嵩明、安宁职教基地和各级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结合、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形成以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其他职业学校为骨干、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十二五”期间,市级和县(市)区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均不低于30%。到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11万人,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在校生规模比达到1∶1.22。
  积极发展高等教育。落实昆明学院办学自主权,创新管理体制和模式,优化专业结构,重点培养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实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争取在5-10年内把昆明学院建设成为省内一流、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支持在昆高校的建设与发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发挥区域内高等教育及其它教育资源优势,加强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国际化教育中心城市。到2015年,力争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以上。
  二、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加大公益性事业投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四大体系,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居民健康水平与卫生服务指标达到国内发达地区水平,人均期望寿命达77岁。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成主城四区及禄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做好免疫规划和免疫接种工作。健全妇幼保健服务体系,规范各级各类妇幼保健机构的功能设置和服务。加强以昆明血液中心为重点的采供血能力建设,保证医疗急救用血和血液安全。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在10个远郊县(市)区医院分别设立1个急救站。加强艾滋病、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加强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完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响应和查处机制。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建成市域卫生信息平台。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到2015年,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达到国家标准,传染病(甲乙类)发病率控制在222人/10万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7人/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9‰以内。
  健全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继续实施市儿童医院南市区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北市区医院和省精神病院业务综合楼等重点项目,完成主城四区医院搬迁新建和晋宁、石林等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4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加强各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及农村、社区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提高中医药在基本医疗保险中的报销比例。到2015年,全市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保持在360所左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100%,把市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全国示范中医医院”。
  完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健全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政府对医疗保障的补助标准,增强医疗保障能力。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理顺管理体制,逐步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管理。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筑牢医疗保障底线。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发展社会慈善和医疗救助。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到2015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20元和150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9倍,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
  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体系。积极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试点工作,遴选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保障我市群众的基本用药。全市所有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纳入市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目录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报销范围,降低医疗保险参保人基本药物的自付比例。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严格药品市场准入,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鼓励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建立覆盖面广、便民惠民的城乡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实施基本药物动态管理,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基本药物安全。
  三、努力扩大就业
  坚持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坚持就业优先,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努力创建国家创业型城市。每年新增就业人员保持在8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范围内。
  以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贯彻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持劳动者创业。认真清理并消除影响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在吸纳就业中存在的户籍、用工、收费等方面的政策限制,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制度、用工制度,扩大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容量,努力营造有利于创业就业的良好环境。清理阻碍创业的各种壁垒,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园的作用,引导青年人自主创业。鼓励和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服务和帮助。
  加强就业服务。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建立由政府、用工单位、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各方共担责任、共促发展的培训联动机制,搭建就业、创业培训和服务工作平台,提供“一条龙”创业就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社区延伸,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鼓励发展非全日制工作、临时性工作等弹性就业形式,努力增加就业岗位。继续做好困难家庭、大学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就业帮扶工作,将因城市规划建设、滇池流域“四退三还一护”、实施水资源保护完全失地的未就业人员纳入失业登记,对其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就业援助,当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80%,保持全市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重视做好城镇下岗职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规范用人单位裁员行为。用足、用活东川资源枯竭型试点城市扶持政策和资金,有效解决东川就业再就业问题。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作为优先目标,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配套政策,促进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按照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建立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参保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并轨对接和应保尽保。建立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制度,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建立城乡居民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实现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大医保”格局。解决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提高企业职工保障水平。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建立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体系。
  专栏 5   “十二五”“五大保险”目标任务

险 种

目 标

建 设 内 容

养老保险

2015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65%以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 60%以上。

平稳推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适时改革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

2015年参保率达到99%以上。

建立覆盖面广泛,资金来源渠道稳定,保障水平合理,管理手段科学,集保障基本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为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

2015年参保率达95%以上。

整合城乡医疗保险资源,理顺管理机制,进一步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工伤保险

2015年参保率达到99%以上。

建立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

生育保险

2015年参保率达到99%以上。

不断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体系,建立履盖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内所有城镇用人单位的生育保险制度。


  形成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引导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扩大廉租房建设规模,合理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加快建立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住房、商品房相互衔接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廉租住房建设规模,规范廉租房“先租后售”条件和程序,促进廉租住房动态流转,努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城镇低收入群体全保障。全面推开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每年从廉租住房建设计划中调剂一部分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限价格、限标准、限对象的“三限”原则,建设一批限价商品住房,重点用于解决城镇中等收入以下家庭住房困难。全面推开农民工公寓建设,有效解决进城农民工住房困难。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10万户。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
  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和灾害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全面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把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切实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贯彻执行抚恤优待政策,落实抚恤对象抚恤优待,建立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城乡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明显下降。重视保护妇女儿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快城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扶持发展福利企业,推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劳动就业。稳步扩大福利彩票发行规模,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其他公益事业发展补充资金。改进捐赠信息披露机制,广泛发动社会捐赠和社会互助,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与个人捐赠行为,着力引导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坚持网络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体现大社区、大服务理念,改善社区服务设施,在社区内逐渐形成社会福利服务、社会互助服务和市场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多类型、多层次、广覆盖的社区服务网络,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群众的需求。到2015年,全市100%的城市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达到“六好”要求。
  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把社区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发展建设规划,统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对新建住宅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实行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募集、成立社区发展基金会、捐款等方式筹集资金,改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实施“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工程,积极推进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完善提升社区专业服务和商业服务功能。到2015年,全市8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办公和开展社区服务活动用房面积达到350平方米。
  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完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府重心下移。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理顺县(市)区、街道、社区的关系,还权于社区,切实发挥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的作用。培育扶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探索物业管理机构参与社区管理服务的方式和途径,推动社区服务向市场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完善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机制,重点培育、优先发展公益慈善类、经济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妥善解决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加强面向居民的便民服务,面向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保障服务,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完善就业服务、救助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多元化服务体系。
  六、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和有序流动,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新建市计划生育药具中心和改扩建10个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所,建设15个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优生实验室。按照国家标准建设100个生育文化示范村。建成14个青少年性健康教育“青苹果之家”基地。
  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加强养老设施建设,完成2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32所县、乡敬老院改扩建任务。制定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不同档次养老服务机构,引导企业研发生产品种多样的老年产品,促进老龄市场的发展。到2015年,实现每百名老人拥有2张养老床位目标。

第十章 打造文化名城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动民族文化对外交流与融合,全力建设富有活力和创造力的民族文化强省枢纽,着力打造多元融合的泛亚国际文化名城。
  一、提升市民文明素养
  培育文明道德风尚,树立“住在昆明、热爱昆明、建设昆明”的观念,增强市民认同感和家园意识,努力把全市人民变成经济发展的主体、民主政治的主人、文化繁荣的主角、社会进步的主力。
  建设学习型城市。以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为重点,建立健全机关干部在职培训、企业员工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学习教育设施和网络,努力建设学习型城市。到2015年,把90%以上的社区和社区内各类组织创建成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组织,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以上,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市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塑造公民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理,使广大市民转化成为与现代社会相适应、与推动昆明跨越式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公民。广泛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体系。加强对新市民的文明素养、行为规范教育,促使其加速融入现代新昆明城市文明之中,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持续保持“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新闻传播能力建设,巩固壮大积极健康的社会主流舆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媒体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方式,推进媒体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舆情分析研判制度和新闻要情通报制度,积极主动正确引导公共舆论、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二、促进文化事业繁荣
  突出文化民生主题,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大政府投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性事业,逐步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市群众文化馆(文庙)、泛亚文化艺术中心、市民族民俗博物馆、市民族文化宫、聂耳音乐厅、呈贡新区市中心图书馆和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改造、完善县(市)区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支持北部五县区规划建设一批综合性、多功能、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设施。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和设施运行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公共文化事业单位的服务功能得到充分发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和捐助公益性文化事业,支持人民群众共建共享公共文化设施,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总量。推进公益性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免费开放,鼓励企事业单位内部文化设施采用多种方式向社会开放。到2015年,14个县(市)区文化馆基础设施全部达到国家县级文化馆建设标准。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坚持“扫黄打非”,规范网吧行业、娱乐行业和出版物市场健康发展。统筹无线、有线、卫星、互联网等各种传播手段,以信息化建设推动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光纤化、数字化改造和双向化进程,完成由模拟向数字化升级改造任务。继续实施市级节目覆盖工程,完善广播电视安全监管与监测体系。“十二五”期间,广播电视节目人口综合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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