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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民政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民政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甬民发〔2012〕13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大榭开发区民政局,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宁波市民政局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宁波市民政局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也是我市深入开展“三思三创”,加快推进“六个加快”,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政府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切实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基本职能,做好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各项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以赴开创宁波民政工作新局面,以“全国争亮点、全省争一流”的工作标准和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适时召开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制定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继续把机构养老床位建设列入市政府实事工程,年内全市新增床位2000张。落实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推动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开展“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制定乡镇敬老院建设管理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制度,确保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在85%以上。巩固深化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新(扩)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00个,其中城区25个,农村175个。继续做好免费安装老年人“一键通”电话机工作。深化完善“以老助老”服务,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社会化。继续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绩效评估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巩固近年来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成果,努力提升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总体成效和水平。
  拓展儿童福利事业。制定发展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事业的政策制度,建立孤儿和困境儿童帮扶机制。组织开展困境儿童生活情况调研,探索困境儿童救助的认定办法和认定程序,切实做好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加强孤残儿童医疗康复,继续做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重生行动”相关工作。以市恩美儿童福利院为基础,设立康复教育基地,探索孤残儿童康复教育路子,维护孤残儿童教育权益。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稳妥推进恩美儿童福利院综合大楼危房改造工程,加强县级儿童福利机构(部)建设,提升县级儿童福利机构保障水平。
  落实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福利生产相关制度。贯彻《关于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的通知》和《关于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切实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宁波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福利企业管理;切实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残疾职工权益保障专项检查工作,实现残疾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100%,残疾职工与福利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100%,残疾职工人均工资和社保缴费增长率“保4%争5%”的工作目标;妥善处理原直属转制企业遗留难题,积极化解信访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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