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战略部署,以“服务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法制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着力推动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发展、着力构建民政事业社会化参与机制、着力加强民政事业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民政民生保障水平和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努力实现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和科学发展,更好地发挥民政事业在推进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率先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民为本、共享发展。始终把“为民”作为工作的职责所在和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紧紧围绕“普遍提高城乡居民的富裕和文明程度、生活品质、幸福指数”的发展目标,坚持从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制订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更好地实现公平、正义和共享。
--坚持服务大局、加快发展。始终将服务大局作为事业发展的重要使命,坚持把民政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置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置于宁波实现现代化建设新跨越的背景,主动找准与党委政府各项战略部署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中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可持续发展。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开拓事业新局面的长效之举,不断扩大改革视野,坚持通过改革创新更新发展理念和方式、寻求发展新思路新举措、破解发展难题、突破发展瓶颈,不断夯实民政基层基础,实现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城乡统筹、均衡发展。始终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新形势下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抓住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利时机,按照“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的要求,努力实现城乡民政事业一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总体目标
--民政体制机制更加符合“转型升级”和科学发展的要求。
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基本体制机制下,民政部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市场、社会等多重手段推动工作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逐步建立健全以规划为指引的统筹发展机制,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以项目为载体的目标管理机制,以群众参与为主体的社会化机制,以体制机制的创新更好地带动社会资源的整合,增强民政事业的发展活力和发展后劲。
--民政工作总体布局更加符合“转型升级”和科学发展的要求。在解决民生方面,由解决基本民生向改善民生发展,在发挥社会保障“兜底”作用的同时,逐步向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和民生福利水平迈进;在落实民权方面,由建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向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发展,在扩大基层民主的同时,逐步向全面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延伸;在维护民利方面,由服务特定对象向服务社会公众发展,并逐步向提供普惠型、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拓展。
--民政基层基础更加符合“转型升级”和科学发展的要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基本形成总量适度、分布合理、功能适用、配套完善、群众便捷可及的服务设施网络。法治民政建设不断深入,改革创新经验及时上升到政策法规层面。工作力量更加坚实有力,行政、专业和社会力量“三位一体”格局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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