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海外招商局和三个海外招商分支机构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转机制,为加快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负责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市领导赴海外招商引资工作计划,统筹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海外招商引资任务的安排,会同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对海外招商引资任务的落实进行跟踪问效。
(二)负责受理、审核、上报、指导或安排全市各招商分局在招商引资活动中涉及到的市领导外事活动和其他相关涉外事项。对在外事活动中市领导与外方达成共识的合作意向或项目信息,会同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进行跟踪问效。
(三)负责收集海外在昆机构、企业和昆明在海外投资企业信息,汇总、上报和发布有关海外招商引资信息。
(四)负责在我驻外机构、海外企业,外国驻华机构,华人华侨社团、商会或其他相关机构、团体、个人中选择确定海外招商代理。根据“落地有奖、以奖代酬”的原则,制订招商代理办法,对引进项目的海外招商代理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五)负责海外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按照国际惯例和通行原则,根据我市对外招商引资的重点领域和产业方向,有针对性地包装招商项目。
(六)负责海外招商引资的宣传报道工作,借助中国日报网的外宣平台,组建“昆明市海外招商网”。
(七)负责按照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分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海外企业来昆投资的各项协调服务工作。
(八)负责配合市招商引资考核办公室,对各招商分局的海外引资额度进行合理调剂和分配。
三、保障措施
(一)市委、市政府根据海外招商局各项工作开展的情况予以相应的政策支持。海外招商局工作经费从财政预算外事侨务工作专项经费中支出。
(二)海外招商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转机制,切实做到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三)海外招商局办公室外聘三名具有相关学历和工作经验的人员,专门承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海外招商局由多部门共同参与组成,以牵线搭桥、协调服务、后端支持为主,不下达招商引资刚性任务考核指标。
(五)各县(市)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单位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与海外招商局联系和对接工作,建立县(市)区、部门、园区、商会、企业联动机制,形成招商合力,确保海外招商引资各项工作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