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要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强化企业培训的基础作用,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教育,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继续开展企业法人再教育培训。加强各级政府、部门领导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加大事故现场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力度,以典型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七、突出重点,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编制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安全生产重点建设项目,促进安全基础的不断强化。各专项规划,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与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保持密切衔接。
(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结合云南省安全生产在线监控与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完善昆明市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在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基本实现安全生产信息管理数字化、信息传输网络化、信息处理自动化,实现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共享,着力提升我市安全监管能力。
(三)完善落实各项经济政策。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等制度。贯彻落实
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
工伤保险条例,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认真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研究制定扶持发展农村公共道路客运交通政策。研究制定安全产业政策,加快高危行业企业整合重组,提高行业安全发展水平。
(四)继续加强法制建设。加快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进一步强化基层和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应急避险、职业健康等知识。各地区、各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为安全生产提供法制保障。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全市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尽快组建市级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各县(市)区、管委会要组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高危企业较多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组建或打破行政区划分片组建安全生产监察中队。乡镇(街道办事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原则上不低于3人,经济发达、工业企业数量多的不低于5人,村(居)民委员会至少明确1名安全生产监督员。建立健全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内设机构,落实专、兼职监管人员。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建设学习型、专家型队伍。严格要求、关心爱护安全监管队伍,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