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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一)加快建设高效实用的应急救援体系。各县(市)区要大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现有应急装备和队伍资源,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县(市)区已建立的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要加强管理,充实装备,组织政府与企业的联动演练,提高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大中型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必须依法建立专职应急队伍,未明确要求组建专职应急队伍的单位,应建立兼职队伍或明确专、兼职人员,与邻近专业队伍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专业队伍。建立健全政府和企业对事故灾难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落实预案分级备案管理责任,确保企业预案与当地政府预案相衔接。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
  (二)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加快《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确定的各项安全系统和装备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引导高危行业企业实施安全设施装备更新改造,淘汰落后技术装备,提高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生产水平。
  六、强化基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一)强化基层和基础工作。将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向社区、村(居)委会延伸,推广建设四级监管网络体系,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整合安全监督员、联防队员、各种协管员等资源,提高区域安全综合治理能力,促进企业安全基础不断强化。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争创安全达标企业,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与安全评价、行政许可等结合起来,引导促进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行为标准化。要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的基础作用,切实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不断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有效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灵活多变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日常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曝光违法企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向企业职工和市民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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