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配合商务部门制定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相关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各县(市)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的主要任务和职责
  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制定和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办及相关委、办、局,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成立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作为成员的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策法规组、技术攻关组、工作协调组和舆论宣传组。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地区开展肉类蔬菜市场准入和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监管部门、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细化工作措施。
  (二)制定配套管理办法。为确保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由商务、工商、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政府法制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肉类蔬菜流通和信息追溯管理办法,明确屠宰厂、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等企业应遵守的行业规则,以及应承担的社会义务和法律责任,为全市有效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将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全市民生工程,由市政府目督办牵头,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加强对各部门、县(市)区政府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督查和考核。
  (四)建立系统正常运营保障机制。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营保障机制。市财政从“市级服务经济暨内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筹措1000万元(具体使用范围和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根据系统运行和项目推进情况,专项用于追溯系统后期维护、提高覆盖率等方面,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
  (五)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逐步扩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在市民中的认知度和影响力,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安全消费,及时做好肉类蔬菜经营户的提前告知、释疑解惑、政策宣传等工作,引导其积极配合并参与追溯体系的建设,加强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顺利实施和正常运行。
  (六)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商务部和财政部确定的资金支持方向和要求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对中央、省财政补助专项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市财政局和商务局按工作职责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