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政办〔201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昆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和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商秩字〔2010〕279号)和商务部《关于印发
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商秩发〔2010〕457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以肉类和蔬菜“一荤一素”食品为重点,将保障生猪产品和蔬菜消费安全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措施,着力提升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完善法规体系,改进管理方式,依靠科技支撑,全面推进肉类和蔬菜流通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扩大信息追溯系统市场覆盖率,提高昆明市肉类和蔬菜流通安全管理的水平。
(二)工作目标。搭建全市统一的肉菜追溯管理平台,顺应物联网发展趋势,主要采用无线射频识别、条码、IC卡等技术,建立和完善以生猪屠宰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消费环节及“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追溯子系统为支撑,以追溯信息链条完整性管理为重点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实现肉类蔬菜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强化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行业自律和消费者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提升流通行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2011年,在昆明市十四个县(市)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基本建成以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4个蔬菜批发市场、100个农贸市场、20个大型商场(超市)和300个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为重要节点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2012至2013年逐步推广完善,全面建成覆盖全市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