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强化执法监督制约。加强接受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完善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民意沟通机制以及人民群众评判执法工作的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依法接受其他司法机关的制约,建立对侦查机关申请复议、复核和人民法院驳回抗诉等案件的定期复查机制,健全和规范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申辩和律师意见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围绕职务犯罪侦查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推进廉情预警、廉政档案工作,深入抓好冻结扣押涉案款物等专项检查,严格落实职务犯罪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工作,规范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组织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全面清理检查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线索审查情况。积极推进干警执法档案建设,全面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领导,确保三项重点工作在检察机关取得实效
27、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检察机关要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一把手亲自抓、党组负总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积极探索完善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机制方法,推动各项工作部署有效落实。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着力解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8、严格落实责任。市检察院各内设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对各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切实把重点任务变成具体的工作项目,把原则性要求变为可操作的工作措施。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注意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各项任务都要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29、加强调研、改进作风。全市检察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工作的切入点。要虚心听取基层和一线干警的意见,确保提出的贯彻措施符合工作实际。眼坚持真抓实干,认真落实各项部署,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克服形式主义。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抓工作、千方百计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力争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形成宁波检察机关的亮点和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