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扎实推进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大规模正规化教育培训,统筹抓好领导素能培训、专项业务培训、任职资格培训、岗位技能和通用知识培训,突出提高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执法一线检察官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市检察院要建立集中轮训机制,抓好对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轮训。以备战第四届全国十佳公诉人等竞赛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岗位实践锻炼,提高实战能力。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推进能岗相适。加强编制管理和人员招录工作,加大招录、选调检察人员的工作力度。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专业人才库建设,加大办案能手、业务尖子选拔培养力度。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
23、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执法规范化水平。扎实开展“深化办案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和改进质量评估工作,建立健全以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综合评判标准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案件集中管理机制,提高案件管理科学化水平。推行案例指导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深化网上办案,完善质量预警机制,强化对执法办案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积极借鉴和学习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探索建立符合检察工作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强化规范的执行力,全面开展制度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市检察院《公诉案件受理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案件管辖、受理和报送请示工作。
24、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按照《2009-2013全国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和省院意见要求,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以信息化推动检察业务规范化,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带动管理科学化,推进保障现代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四统一”原则完善基础网络平台,推进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建设,提高网络系统支撑能力和共享能力。按照应用软件“四统一”要求,规范新建系统、调整在建系统、改进已建系统,推进检察业务软件统一应用。发挥专业技术手段在协助办案中的作用,做好自侦案件上提一级审查逮捕工作所需的远程提讯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同步录音录像及远程侦查指挥系统技术服务。积极完善政法部门网络设施共建和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提高信息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的能力。
25、大力推行阳光检务。扩大和落实检务公开,重点推进执法办案权利义务告知、案件查询、释法说理工作,健全办案公开机制、检察文书说理制度,规范完善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拓宽公开渠道,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建设,推行网上检务公开、网上提供信息查询和网上受理控告、申诉、举报,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专门的检务公开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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