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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二十九条意见》的通知

  18、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协同相关部门完善换押制度和久押不决案件备案制度,强化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全面推广使用监所检察“四个办法”信息管理系统,重点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问题,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规范死刑执行临场监督,保障死刑执行依法进行。完善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和对监管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和纠正的机制,协助做好对在押人员的分类收押、法制教育、心理矫治等工作,推动教育改造质量的不断提高。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切实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继续探索对看守所、派出所执法活动的监督机制。

  19、坚持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在经常性监督中,检察机关要突出监督重点,狠抓薄弱环节,下大力气监督纠正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和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不廉问题。在专项监督中,要认真总结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继续抓好整改,健全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和全市监狱“清理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防范监管场所重大事故,妥善处置监管场所突发事件,深挖监管事故背后违法犯罪。

  五、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公信力

  20、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紧紧围绕全市发展稳定大局和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建设为重点,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龙头,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用党的建设成效带动检察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强党内监督机制建设,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积极配合地方党委做好班子考察、调整工作,严格执行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问责、廉政档案等制度。做好巡查“回头看”工作。

  21、深入开展思想作风建设、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落实政治轮训制度,确保检察人员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真诚倾听群众的呼声,积极解决群众的诉求,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防止和纠正推诿扯皮、久拖不决、不负责任、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认真学习实践《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广泛开展“恪守职业道德、提升执法公信力”主题教育活动,真正使准则精神内化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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