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推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检察环节进一步落实。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真正把从宽政策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深入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认罪轻微案件办理程序改革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快速办理,提高诉讼效率。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外来人员、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犯罪办理机制,采取适合相应群体特点的办案方式,加大对逮捕必要性的审查,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不起诉。总结深化量刑建议工作,加大对附条件不起诉等改革措施的探索力度,提高运用法律政策化解矛盾纠纷、增进社会和谐的水平。积极协调相关政法机关共同规范办案尺度和执法流程,增强政策落实的合力和实效。
6、加大涉检信访调处力度。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以开展“赴省进京零上访院”创建活动、“深化涉检信访攻坚年”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清积案”活动,逐案研究化解措施,逐案明确工作责任,充分运用联合接访、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措施,促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力争涉检信访积案在一两年内基本消化解决。市检察院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督查专员等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派出督查组蹲点督办,狠抓责任查究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敏感案件慎重办理等制度,防止因执法不当激化或引发新的矛盾。认真落实市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暂行办法》,加强刑事赔偿工作,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以参评2007-2009年度全国文明接待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接待工作。
7、加大检调对接工作力度。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建立依托“大调解”工作体系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检察调处,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基础上,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解工作,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扎实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进一步明确并规范适用刑事和解的条件、范围和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可以依法不予逮捕或者不起诉。同时,加强对不当和解、违法和解的监督纠正,推进刑事和解公正进行。
8、提高检察环节应急处置和舆情应对引导能力。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市检察院《重特大信访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和快速反应系统,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和协调保障。切实发挥两级院维稳领导小组和涉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全市检察机关上下左右统一的信息整合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判、现场指挥、依法处置、舆论引导能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依法处置突发事件中的职能作用。强化涉检网络舆情监测,制定和完善涉检网络舆情处置办法,健全研判、预警、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热点敏感案件舆情应对与引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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