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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昆明市“十一五”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昆明市“十一五”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昆政发〔201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自2006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老龄工作政策法规,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了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推动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五华区等9个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委办公厅等51个老龄工作先进单位,普跃英等51名老龄工作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争取更大的成绩。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切实抓好老龄工作落实,促进老龄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加快把昆明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昆明市“十一五”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县(市)区、开发(度假)区(9个)
  五华区 盘龙区 官渡区
  西山区 安宁市 呈贡县
  高新技术开发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
  滇池旅游度假区
  二、先进单位(51个)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老干办
  昆明市政协办公厅老干处
  昆明市纪委监察局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中共昆明市委老干部局
  昆明市民政局
  昆明市司法局
  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
  昆明市卫生局
  昆明市总工会
  昆明市老龄办
  昆明市公安局离退休办公室
  昆明市文化体制改革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
  五华区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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