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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沪国资委综合[2012]43号)


各委管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2012年市国资委将按照“绷紧弦、找差距、抓落实”的总体工作思路,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各项保障措施,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厂房场所出租整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有序推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为实现上海城市安全运行,推动国资深化改革、国企加快发展提供基础保障。现就进一步做好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全面学习贯彻《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条例》为做好2012年及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了重点,指明了方向,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是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抓手。各单位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全年工作重点,认真学习宣传,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认真领悟《条例》的具体内涵,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相应的学习贯彻《条例》的计划,深入开展专题宣讲、知识竞赛等活动,力争从企业主要领导、中层管理干部到现场作业人员等全面掌握《条例》,确保《条例》贯彻执行到位,进一步夯实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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