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建设试点工作。选择若干区县、产业园区和重要商业中心等先行开展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在面上推广。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各区县开展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建设的工作意见,逐步把优化工作扩展到全市其他区域,提升全市通讯质量。
(三)全力推动市政府实事项目实施
市政府实事项目“推广使用100万份电子账单”计划年内在全市推广使用100万份水、电、燃气、通信等电子账单。在进一步完善电子帐单公共服务平台功能的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推广活动,鼓励市民使用电子账单替代纸质账单。各区县要配合做好该实事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将海报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各居民小区、区县办公大楼等,提高市民对实事项目的知晓率。
(四)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1.配合落实全市统一的法人数字证书服务渠道建设。根据本市推进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系统建设中关于建立统一的法人数字证书服务渠道的工作要求,积极协调区县相关部门,配合上海市CA中心依托区县企业服务中心或行政办事大厅设立法人数字证书服务渠道建设,并落实场地、通信以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2.积极探索区县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参照本市推进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区县实际情况,探索推进本区域政府信息资源梳理、分类、编目和注册等相关工作,逐步建立本区域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有条件的区县政府可以逐步探索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的相关工作。
3.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依托市级人口、法人基础数据库的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区县基础信息库的建设,并积极推进其在区域内的共享利用。各区县全面梳理法人信息的共享与应用需求,编制法人信息的共享与应用方案。在二期建设过程中,将选取部分条件成熟的区县,开展法人信息的共享与应用试点。
(五)推进“两化”融合在区县的深化
在“两化”融合实践区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各区县“两化”融合工作。各区县结合产业特点和发展优势,推进落实《上海市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提升企业信息化应用及集成水平,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发展,促进二三产业联动;推动利用信息技术促进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推进“数字园区”建设,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建设,继续实施“两化”融合人才培训工程。各实践区配合完成1-2家“数字园区”的评估认定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完成1000人次以上的“两化”融合宣传培训,配合完成200家以上企业的“两化”融合水平评估工作,配合开展“两化”深度融合进区县、进园区、进企业系列宣传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参照实践区要求积极开展“两化”融合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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