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2〕2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十二五”时期,是江苏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又好又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举措。为认真贯彻全省推进转型升级工程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苏发〔2011〕18号,以下简称《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
若干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一、主要指标
“十二五”期间主要目标,确保服务业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服务业占比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以上。
(一)2012年目标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3%,力争45%。生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力争达到40%。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营业收入占相关行业营业总收入比重力争达到45%。营业收入超100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2家,超500亿元的5家。
(二)2015年目标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8%。生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以上,力争43%。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营业收入占相关行业营业总收入比重达到55%。营业收入超200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1家,超1000亿元的2-3家,全省百强企业中服务业企业达40家。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先导性、示范性的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形成一批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力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形成一批水平高、业态新、品牌优的服务业龙头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1.促进重点产业提挡升级
金融业。做强做大地方法人金融企业,积极筹建江苏沿海发展银行,争取江苏银行尽快上市;研究设立金融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科技金融和产权交易所以及农村金融服务平台;打造南京区域性金融中心、苏锡常功能性金融中心和连云港金融创新区,加快建立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责任部门:省金融办、财政厅,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
物流业。加快建设南京、徐州、连云港三大国家级区域性物流枢纽城市,打造苏锡常、南通省级区域性物流枢纽城市(群);推进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园区)建设,做大做强一批省级重点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综合物流中心、专业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积极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加快发展现代运输业;推进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功能拓展,努力形成接轨国际、服务全国、辐射周边的现代物流产业高地。(责任部门:省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