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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使用管理省宣传系统网络交流平台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使用管理省宣传系统网络交流平台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文广新办〔2011〕11号)


局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

  现将《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使用管理省宣传系统网络交流平台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使用管理省宣传系统网络交流平台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对全省宣传系统网络交流平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现根据《杭州市使用管理省宣传系统网络交流平台工作考核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11年度我局使用管理省宣传系统网络交流平台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

  1、用户注册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局在全省宣传系统网络交流平台上的用户注册工作,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总队用户注册工作,基层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用户注册工作,用户启用登录率达到95%以上。

  2、联络体系建设工作:成立局网络交流平台建设、管理、使用领导小组,局机关和基层各单位设立专人担任宣传平台管理员,对各处室及基层单位进行考核。

  3、用户培训工作:加大对各级领导、宣传平台管理员及普通用户培训力度,逐步提高用户对平台的使用管理水平。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总队的用户培训工作,基层各单位负责完成本单位的用户培训工作。

  4、信息管理工作:局机关各处室及基层单位要积极认真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发布工作信息,强化信息审核把关。

  5、其它工作:局机关各处室和基层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委宣传部有关要求及时报送信息、材料,积极参与宣传平台组织的有关活动等。

  三、考核程序

  考核采取自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凡出现管理员帐号泄密,泄密信息上传、审核发布恶意信息等重大工作失误,给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带来不良影响,或导致宣传平台安全运行事故将实行“一票否决”。

  四、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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