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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55000Nm3/h PSA氢提纯装置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的批复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55000Nm3/h PSA氢提纯装置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的批复
(沪安监管危许〔2012〕42号)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新建55000Nm3/h PSA氢提纯装置项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及《设立安全评价报告》等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设在上海化学工业区南银河路557号你公司已有的A2地块。建设内容为新建55000Nm3/h PSA氢提纯装置生产、储存及配套设施。原则同意项目设立。

  二、总平面布置时,应保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与周边相邻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三、初步设计时应根据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的情况,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

  四、初步设计时应依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和《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2000)的要求,按不同类型、等级的防爆标准选用防爆电气并绘制爆炸危险区域等级范围划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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