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综合审批处、纪委监察室)
(二)深化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建设。全面落实《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一是巩固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规范化建设成果,按照共性和个性目标,进一步加强在工作环境、队伍建设、流程规范、制度健全、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组织执法总队参加新一轮市级“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评选;二是综合审批处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部署下,建立标准公开、流程规范、文明服务、群众评价等制度,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三是坚持日常督查、明查暗访、群众监督,加大检查、指导和督促问题整改的力度,提高服务效能,改进政风行风,确保规范化建设的质量。
(责任处室:纪委监察室、执法总队、综合审批处)
(三)深化领导干部服务企业活动。坚持局领导联系基层的制度,加强与基层单位和区、县(市)的联系;由局领导挂帅,组织开展18个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开展为文化企业排忧解难服务活动,帮助企业解决转型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切实抓好各项文化惠民举措的落实。
(责任处室:办公室、机关党委、人组处、纪委监察室)
(四)开展重大项目的效能监测工作。抓好市群文中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市艺术学校校安工程、市图书馆(少儿图书馆)改造等重大项目的效能监测,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加强跟踪监督,并督促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基建处)、纪委监察室)
(五)深化“公述民评”活动。完善“公述民评”的具体办法,规范操作程序,继续选择机关中层干部面向服务和监管对象及其他相关人员报告自行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自觉接受他们的评议,提高综合效果;积极探索评议结果的有效运用,进一步解决“中梗阻”问题。
(责任处室:纪委监察室)
(六)规范行业协会行为。加强对系统内行业协会的指导,不断完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等行业管理机制,规范行业协会的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形成互相支持、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文化经营环境。
(责任处室:行业协会主管处室)
(七)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群众密切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督查力度,进一步整顿市场秩序,规范行政行为。加大对文化市场各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投诉较多的市场,要进行专项检查;对典型案例要坚决曝光,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进一步维护公正、公开、公平和开放、有序、和谐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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