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全省“效益年”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2011年12月上旬至2012年2月下旬)准备启动。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筹备启动与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 (2012年3月至12月)组织实施。围绕“五个一批”和“十大工程”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效益年”活动深入开展。
(二)重点活动。
“效益年”活动期间,省里集中组织开展以下四项重大活动:
1.召开“效益年”活动新闻发布会。2012年2月下旬,在长春组织召开有中省直新闻单位记者、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农业科教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省 “效益年”活动启动新闻发布会,全省“效益年”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2.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冬春“农闲”季节和农作物生长关键时期,以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和农业部农业科技促进年东北玉米“双增二百”科技服务为重点,组织省、市(州)农业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和技术推广单位对接联系县(市、区),点对点、面对面地开展技术推广、科技培训、生产指导等科技服务。(具体方案另行下发)
3.组织万名农业科技人员开展帮扶活动。根据《
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做好帮扶困难群众、帮扶困难党员、帮扶薄弱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吉发〔2011〕18号)要求,结合 “效益年”活动安排,从省、市(州)、县(市、区)抽调1万名农业科技人员、帮扶1万个困难农户,为其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引进、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服务,通过科技与智力帮扶,引导其走上依靠科技发展生产、摆脱困境、增收致富的新路子。
4.组织农业科技观摩交流活动。在2012年第三季度,组织各级农业行政部门、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专家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技术辅导员及农业科技示范户,开展一次新技术、新成果观摩现场和技术交流活动,实行科研与推广工作的无缝对接,有效推进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
(三)责任分工。
“效益年”活动采取 “政府组织推动、部门牵头操作、单位分头实施、条块结合推进”的方式进行。以“块”为单位,各级政府是“效益年”活动的组织者和第一责任者,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效益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农业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技术推广单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是“效益年”活动的主体和具体实施者,根据单位特点,抽调骨干科技人员,落实相关科技项目,全面参与组织开展好科研攻关、技术推广、教育培训、生产指导等各项工作;以“条”为单位,各级农业、水利、林业、畜牧等部门是“效益年”活动的牵头操作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履行好“十大工程”牵头和参与职责,并结合本系统特点,研究提出并组织开展好本系统的“效益年”活动。各级财政、发展改革、科技等综合部门要在“效益年”活动的资金筹措、项目安排、重大科研攻关协调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