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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业农村经济科技效益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八)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工程。鼓励、扶持农产品加工业企业的效益提升,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实现3500亿元,增长16%;启动建设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120个,完成投资70亿元以上。制定出台培育龙头企业转型升级的具体实施意见,加大扶持力度,大力研发推广应用玉米氨基酸发酵、玉米秸杆生物化工、人参单体组份分离、蛋品精深加工提取、畜禽副产品生物提取等一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促进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产业升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力争培育产值超百亿元的企业6个,超10亿元的企业23个,超亿元的企业160个。鼓励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建设稳固的基地,带动农户260万户以上,组织农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加工原料数量和质量安全。组织龙头企业人才培育提升活动,大力培训重点龙头企业负责人,力争用两年时间将龙头企业负责人轮训一遍。(省农委牵头,省财政厅、省农科院和吉林农大等农业科研院校、市县农业行政部门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单位按职能和任务分工落实)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重点以蔬、果、菌、畜、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为主,在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的基础上,加快全省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区、场、社、企业、基地)建设。制(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50项。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2个,建设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10个,培育标准化示范企业(合作社)10个,“三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0个。集成转化实施10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全程控制标准。新建60个县级快速检测站和1300个快速检测室,设立60个县级食品安全监督举报中心和622个乡镇监督举报站,实现全省乡镇以上大型农贸市场本地检测、监督举报全覆盖。力争我省生产的蔬菜、水果、食用菌、畜产品、水产品监测平均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省农委牵头,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畜牧业管理局、省农科院和吉林农大等农业科研院校、市县农业行政部门和农技推广等单位按职能和任务分工落实)

  (十)农业科技体系建设工程。健全完善农技服务体系,2012年普遍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化、农村经营管理等公共服务机构,加强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基层林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尽快改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工作条件,按照乡镇服务范围内种养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推广服务工作经费,原则上小乡(镇、办事处)不低于5万元。201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实现农业县全覆盖,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建设完善业务用房,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服务设施,为广大农民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服务。深入推进农业技术推广管理体制改革,2012年完成公共服务岗位设定工作,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按照“服务在乡、管理在县”的原则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对于扎根乡镇农技服务一线的人员,实行与县级事业单位平均工资相衔接的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上浮一级工资政策。注重创新平台、农业远程教育和农业信息化建设,完善和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农业工程中心、农业科学观测站等创新平台建设;强化农业远程教育的基本条件建设,省、市、县农广校配备和完善卫星接收设施,解决好必要的声像教材制作及电化教学设备;启动建设“吉林省三农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全省农业办公资源管理(OA)系统、农业视频会议(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和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领域中的应用,全面提升我省“三农”工作应急指挥能力、业务管理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无纸化办公能力。(省农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农科院和吉林农大等农业科研院校、市县农业行政部门和农技推广、农广校、信息中心等单位按职能和任务分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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