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处室
| 测评内容及标准
| 测评方法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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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文化处
杭州图书馆
少儿图书馆
| I-2,Ⅲ-37 影视文艺:每年定期组织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文艺演出,并开展送演出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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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Ⅲ-29社区(村)活动场所: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室)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开辟未成年人专属或专享的活动场所。
|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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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Ⅲ-30 社区(村)未成年人教育活动: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文艺演出等活动。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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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Ⅲ-39 网络阵地:依托中小学校网络教室、社区活动中心、图书馆、青少年宫等处的上网设施,建立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并有实现持续运营、规范管理、健康上网的保障机制。
|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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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Ⅲ-38 图书出版:公共图书馆设有未成年人阅览室。
|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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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少儿图书馆。
| 实地考察
| 加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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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管理处、艺术处
创作中心
| I-2,Ⅲ-37 影视文艺:鼓励少儿读物的创作生产,积极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阅读推广”活动。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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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管理处
| I-4,Ⅲ-51荧屏声频净化:建立健全严格的节目审查制度和节目播出程序,有高素质的节目审查人员队伍。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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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Ⅲ-51荧屏声频净化:加强对本地广播电视综艺类、情感类、法制类、选拔类、谈话类节目的管理,有效遏制低庸俗、低俗、媚俗之风。
| 网络(媒体)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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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处
| I-4,Ⅲ-46网络管理:采取推广绿色上网软件、推行绿色上网业务等切实可行的措施,为青少年在家庭、学校和公益性上网场所健康上网创造条件。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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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Ⅲ-48网吧监管:成立网吧行业组织,加强网吧行业自律。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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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Ⅲ-48网吧监管:坚持严控总量、调整存量、优化结构,推动网吧经营连锁化。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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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Ⅲ-38 图书出版:新华书店在显著位置设有未成年人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专柜。
|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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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处、宣传管理处
| I-2,Ⅲ-38 图书出版:鼓励扶持少儿题材影视、动漫等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加强宣传、发行工作。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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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管理处
| I-2,Ⅲ-38 图书出版:家长对本地销售的少儿出版物品种、内容、质量的满意度≧80%。
| 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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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总队
| I-4,Ⅲ-50 家长对网吧的满意度。
| 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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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Ⅲ-48网吧监管:建立健全网吧管理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认真执行网吧管理制度,严厉查处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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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Ⅲ-48网吧监管: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聘请家长、教师、“五老”人员等担任网吧监督员,并提供必要经费支持。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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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Ⅲ-48网吧监管:建立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网吧落实安装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过滤软件等技术措施,有效防范含有色情、暴力、赌博、邪教等违法内容的网络游戏和网络信息。
|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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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Ⅲ-49网吧经营秩序:网吧严格执行上网消费者实名登记制度,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等标志。
|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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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Ⅲ-49网吧经营秩序:建立查处“黑网吧”联动机制,坚决取缔“黑网吧”。
|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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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Ⅲ-49网吧经营秩序: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现象。
|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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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Ⅲ-52游戏机经营场所监管:游戏机经营场所设置未成年人限入标志。
|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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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Ⅲ-52游戏机经营场所监管:游戏机经营场所设除节假日外,无未成年人进入。
|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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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Ⅲ-53“扫黄打非”:坚持开展“扫黄打非”,执法检查措施力度大,成效显著。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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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Ⅲ-53“扫黄打非”:文化市场上无宣扬淫秽色情、凶杀暴力、邪教、迷信、教唆犯罪及其他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出版物。
|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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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Ⅲ-53“扫黄打非”:无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制售淫秽色情等妨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版物的案件。
|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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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Ⅲ-55市场和市容环境: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彩票投注站点,600米内无彩票专营场所,不得在中小学校周边设立经营性娱乐场所和非法行医或以人工流产、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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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Ⅲ-55市场和市容环境:加强对学校周边商业网点的管理,取缔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校园周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盒出版物销售。
|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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