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把握创建步骤。为了确保创建指标在接受检查中达到A类标准,将对标创建分三步落实:第一步,全面铺开,逐项落实;第二步,巩固达标、攻克难点;第三步,查漏补缺,全面提高。各处室(总队)要按照三步走的要求,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四)强化检查督导。为及时掌握创建活动情况,各责任处室(单位)要专门将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作为月报的重要内容逐月上报。局创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现阶段创建任务,适时开展全面督查。
第三阶段:认真准备,扎实工作,全面迎接检查考评阶段(文明城市验收前一月)。
(一)抓好巩固提高。达标验收前期,局创建领导小组将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1版)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1版)A类标准对创建指标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检查考评达标。
(二)认真迎接检查。全国文明城市的检查考评是国家有关部门进行随机抽查,实地验收。各处室(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荣誉感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迎接全国文明城市的检查考评验收。实事求是接受咨询、回答问题,充分展现我市文化建设的整体水平。
(三)落实奖惩措施。为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使命感,调动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创建热情,全力做好创建工作,我局将根据相关文件对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显著贡献的处室(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责任落实不力,迎检过程中扣分较多,严重影响全市创建成效的处室(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全系统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参与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切实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精心部署,落实责任,制定措施,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达标。
(二)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使创建工作形成相互支持、配合,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各处室(单位)联络员要闻风而动,确保各方面信息的通畅。
(三)突击和长效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指标高,内容多,任务重,在创建过程中,要把突击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相结合,着力建立各项长效机制,特别是从明确职责、明确人员等方面加快长效管理的建立和有效运转。
(四)完善台帐资料。要对照两大测评体系中的各“材料审核”指标标准,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做到格式统一,内容翔实。
附件1: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任务初步分解表
责任处室
| 测评内容及标准
| 测评方法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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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文化处
杭州图书馆
杭州市群众艺术馆
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I-4,Ⅲ-34文化事业: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
|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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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Ⅲ-34文化事业:定期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
|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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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Ⅲ-38公共图书馆:市辖区域内有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馆内能够提供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服务。
|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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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Ⅲ-38公共图书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覆盖率达100%。
|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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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Ⅲ-38公共图书馆:市、区图书馆建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免费开放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 |
I-4,Ⅲ-39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市(或市辖区域内)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为一级馆;所属各区文化馆100%达到三级馆以上标准,其中60%以上为二级馆。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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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Ⅲ-39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市(或市辖区域内)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为二级馆;所属各区文化馆90%达到三级馆以上标准,其中40%以上为二级馆。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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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Ⅲ-39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建立并实施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
| 材料审核
| |
I-4,Ⅲ-39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场所:每个街道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坚持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正常开展活动。
|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 |
I-4,Ⅲ-41文化遗产保护: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有效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规定。
| 材料审核
| |
I-4,Ⅲ-41文化遗产保护: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代表性传承人。
| 材料审核
| |
I-5,Ⅲ-65活动阵地建设:所属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向青少年免费开放。
|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 |
I-9,Ⅲ-123以城带乡,联动发展:各相关职能部门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列入经常化的工作。
| 材料审核
| |
I-9,Ⅲ-123以城带乡,联动发展:支持农村地区广泛开展文明村、文明户、文明集市和文化广场建设活动,成效明显。
|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 |
I-4,Ⅲ-36 经常参加文体活动人数的比例。
| 问卷调查
| |
社会文化处
杭州图书馆
| I-5,Ⅲ-65活动阵地建设:依托中小学校网络教室和社区活动中心建设公益性电子阅览室,坚持规范管理,对未成年人开放。
|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 |
出版管理处、印刷管理处、执法总队
| I-5,Ⅲ-62出版物管理:加强对图书、电子、音像、报刊等出版物以及印刷、复制企业的管理。
|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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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处、社会文化处、广播影视管理处、执法总队
| I-4,Ⅲ-44公共场所道德: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 实地考察
| |
I-4,Ⅲ-44公共场所道德: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
| 实地考察
| |
I-4,Ⅲ-44公共场所道德: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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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处、社会文化处、广播影视管理处、出版管理处
| I-5,Ⅲ-64文化产品生产推介:鼓励扶持优秀少儿歌曲、音乐、舞蹈、动漫、网络游戏、影视片、出版物等文艺产品的创作生产。
| 材料审核
| |
出版管理处
| I-9,Ⅲ-116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激发人们的读书热情,大兴读书学习之风。
|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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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管理处
| I-5,Ⅲ-60节目监控:加强对市属广播电视综艺类、情感类、法制类、选拔类、谈话类节目的管理,有效遏制低俗媚俗之风。
| 网络(媒体)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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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Ⅲ-60节目监控:建立健全严格的节目审查制度和节目播出程序,有高素质的节目审查人员队伍。
| 材料审核
| |
I-5,Ⅲ-61广告整治:建立健全广告刊播审查制度,有明确具体的广告审查细则。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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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影视管理处
| I-5,Ⅲ-58净化网络:加强对本地网络视听节目的管理。
| 材料审核、网络(媒体)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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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发展处
| I-4,Ⅲ-34文化事业: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免费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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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处
执法总队
| I-5,Ⅲ-56监督管理:建立网吧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认真执行网吧管理制度,严厉查处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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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处
| I-5,Ⅲ-56监督管理:加强网吧行业自律。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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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5,Ⅲ-57经营秩序:严格控制网吧总量,调整存量,优化结构,推动网吧经营连锁化。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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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 I-4,Ⅲ-34文化事业:对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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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总队
| I-5,Ⅲ-56监督管理:建立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切实发挥监管作用。
|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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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Ⅲ-57经营秩序:建立网吧实名上网登记核查制度,网吧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标志,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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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Ⅲ-56监督管理:落实网吧社会监督制度,设立专门网吧监督员,并提供必要经费支持。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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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Ⅲ-57经营秩序:建立查处“黑网吧”联动机制,坚决取缔“黑网吧”。
|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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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Ⅲ-57经营秩序:市民对本地网吧行业形象的满意度》70%。
| 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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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Ⅲ-59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组织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网络监督。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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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Ⅲ-62出版物管理:坚决打击无证照经营出版物的行为。
|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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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Ⅲ-62出版物管理:形成“扫黄打非”长效机制。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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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Ⅲ-62出版物管理:未发生非法出版、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等恶性事件。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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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Ⅲ-63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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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Ⅲ-63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
|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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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Ⅲ-59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在网吧、学校、家庭、社区大力推广绿色上网软件。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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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管理处
杭州图书馆
少儿图书馆
| I-5,Ⅲ-64文化产品生产推介:积极宣传推介优秀少儿精神文化产品。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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