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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
(杭文广新发〔2011〕9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现将《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1、《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初步分解表

  2、《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初步分解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确保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中不失责任分,特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坚持守土有责,严格创建标准,狠抓工作落实,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1版)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1版)确定的标准和要求,力争达到A类标准,按时保质完成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央文明办对我市创建工作的测评。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强化领导,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前)。

  (一)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文已发)。并抽调力量,建立工作班子,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

  (二)召开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进一步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研究学习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指标,按处室(单位)职能进行总体部署。各责任处室根据动员大会精神,以及确定的指标任务早部署早实施,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处室(单位)创建的具体工作。

  (三)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利用局网站、简报等搞好局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领导干部与工作人员应从自身做起,努力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力量。

  第二阶段:分解目标责任,深化创建活动阶段(3月底前)。

  (一)分解目标责任。根据市文明委下发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员单位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各责任处室要将创建目标任务细化、具体化,确定工作步骤,完成时间和具体责任人。

  (二)严格对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内容多、要求高、覆盖面广,而且部分创建指标要到群众中进行问卷调查。针对这一检查考评特点,各责任处室(单位)在认真吃透、细化分解测评体系各项指标内容的基础上,要把握重点、兼顾全面,着力在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可度、满意率上对照标准逐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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