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陵府办〔2011〕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实践科学
发展观,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根据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县“两会”精神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确保目标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实施。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年度工作,采取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并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扎实推动工作落实,确保2011年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关于“三湾”开发建设等10项重大工作这里不再作责任分解,请有关部门按照《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县委常委会议定事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陵委办〔2011〕25号)要求贯彻执行。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量化各项目标任务,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人负责。对分解给下属单位承办的任务,要强化措施,抓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
三、加强督查,抓好协调反馈。各牵头单位每季度末应把工作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县政府办督查室,县政府办督查室将采取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并实行季度报告和年底通报制度。县政府将对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完成任务不力的部门启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