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陵府办〔2011〕70号)
沿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2011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2010年伏季休渔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南海区伏季休渔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县2011年伏季休渔管理各项工作,根据《海南省2011年度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合理利用海洋渔业资源为目标,通过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到“船进港、网封存、人上岸、证集中”,确保“防火、防盗、防台”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我县休渔目标实现,促进我县海洋渔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二、休渔时间、范围和对象
休渔时间:从5月16日12时起至8月1日12时止。休渔范围:在北纬12度以北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休渔对象:除单层刺网、钓业外,禁止其它所有作业类型生产。
三、实施工作
2011年休渔分三个阶段步骤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5日至5月16日12时)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县政府成立陵水黎族自治县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伏季休渔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县伏季休渔管理各项工作。
伏季休渔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松振(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黄国清(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
许明红(陵水公安边防支队支队长)
云 飞(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成 员:王李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乾宁(陵水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徐光强(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林玉伟(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王旗霖(新村镇政府镇长)
陈国朝(黎安镇政府镇长)
郑位忠(英州镇政府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