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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陵府办〔2011〕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陵水黎族自治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四日

  2011年陵水黎族自治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监察厅、司法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务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方电监局海南电监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1年海南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土环资发〔2011〕63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巩固“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果提供环境执法保障,不断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运朝(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文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组 员:梁少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汪世武(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徐克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杜光仁(县监察局副局长)    
  胡元江(县司法局副局长)      
  周 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章位(县水务局副局长)      
  林 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吴 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吉佩凯(陵水供电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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