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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通知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通知
(陵府办〔2011〕7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做好2011年乡村气象服务专项的通知》(气减函〔2010〕138号)和《海南省气象局关于印发乡村气象服务专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气减函〔2011〕3号)精神,为充分发挥气象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快推进我县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的重要意义 农业生产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台风、干旱、暴雨、大风、连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尤为严重。据不完全统计,我县每年因台风、暴雨、干旱等气象灾害造成的农业损失占整个农业生产总值的6-8%。农村又是遭气象灾害最为严重的地区,相对城市而言,农村公共气象服务严重缺失,气象灾害威胁着农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改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对气象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我县作为全省重要的粮食主产区、热带高效农业生产基地和南繁育种基地,建立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是做好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途径,是确保粮食安全和“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手段。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建立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发展现代农业,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来抓实抓好。
  二、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杨松振(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王李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君海(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 邓崇海(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绍颖(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荣凌(县民政局副局长)
  林玉伟(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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