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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双保工程”201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2009年“双保行动”在保障扩大内需政策落实、化解用地难、加强用地监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当前依然面临着用地指标需求大、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一些区县依法用地意识淡薄、违法用地现象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等诸多挑战。2010年,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形势变化,深入持久地开展保障经济发展和保护耕地红线工作。
  (一)继续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作用
  加快区县、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在落实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控制指标的基础上,统筹近期建设急需和长远可持续发展的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各类各业用地的规模和布局,确保已纳入规划大纲的项目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下,统筹安排大项目、好项目用地,重点保障民生用地和重点交通、水利以及新农村建设等用地。
  (二)继续深化计划额度管理
  按照带项目审批、未利用地优先使用的原则,提高计划指标利用效率。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实现好项目应保尽保。做好重点项目用地跟踪服务,职能前移,主动参与项目前期论证,加强对各重点行业和项目单位编报建设项目预审材料的指导,确保重点项目程序规范、手续齐全。
  (三)继续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建设项目应当尽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要按照“先补后占”的要求,在用地报批前完成耕地补充。加快土地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水平。完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备案制度,创新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监管新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新农村建设,规范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和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农村综合生产能力。
  (四)继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在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项目供地等环节,按照行业、区域特点,对各类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控制指标审核,对不符合控制指标的项目不予供地或核减用地规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五)继续加快征地制度改革
  加快征地区片价格修订工作,切实提高被征地农民利益;积极探索征地补偿安置新途径;完善“征转分离”政策的新思路;开展缩小征地范围改革试点,为建立新的征地制度提供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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