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业务操作规定》的通知

  全部填写完毕,单位打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转入未缴职工账户分类变更清册》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后,到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转入未缴职工账户分类变更登记业务。

第三章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业务网上操作

  第十条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缴存额调整业务的,可进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汇缴缴存额调整清册》(以下简称《调整清册》)填制界面。界面上显示单位基本信息及职工个人账号、姓名、身份证号码、调整前缴存基数、账户状态、是否办理龙卡等信息,单位填写单位调整后缴存比例及汇缴缴存状态职工调整后缴存基数。

  全部填写完毕,单位打印《调整清册》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到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缴存额调整业务。

  第十一条 单位需办理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审批业务的,应进入《单位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填制界面,填写申请缴存比例及申请期限、职代会意见等信息。

  全部填写完毕,打印《单位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一份,加盖工会印章及单位公章后,到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业务。

  第十二条 单位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业务的,可进入《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填制界面,填写申请缴存比例及申请期限、职代会意见等信息。全部填写完毕,打印《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加盖工会印章及单位公章后,到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

第四章 住房公积金年检登记业务网上操作

  第十三条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年检登记业务的,可进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年检登记表》填制界面。界面上显示上年度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单位在本年度登记信息栏次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年度及超级汇总表信息,其他基本信息有变更的在相应栏次填写,无变更的不填写。

  全部填写完毕,单位用A3型打印纸打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年检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到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年检登记业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