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6月6日--6月10日,各区残疾人联合会将基本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信息汇总,反馈区房管局,并上报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将各区情况汇总后,将信息反馈市国土房管局。
(四)6月11日-7月10日为集中受理时间。区房管、民政部门可采取联合办公的方式,会同街道办事处,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低收入重残或双残家庭,进行集中受理和审核。
(五)7月15日,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市残联联合召开情况通报会。通报入户宣传、集中受理情况,查找存在问题,特别是对残疾人家庭宣传工作是否有遗漏,并部署补漏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政策宣传要到位。通过入户发放政策宣传单,要让每个低收入重残或双残家庭知道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政策,工作人员对政策能够进行简要的解释。
(二)信息填写要详实。工作人员填写宣传对象家庭调查表前,要查看身份证、户口本、《房地产权证》或《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和收入等相关证件,并如实填写,为集中受理提供依据。
(三)上门服务要主动。对调查中基本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因特殊原因无法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的残疾人家庭,由区房管部门牵头,会同区民政部门、残疾人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人员,主动上门服务,使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尽早的改善住房条件。
附件:残疾人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调查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残疾人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调查表
序号
| 残疾人姓名
| 残疾种类及等级
| 户籍人口
| 户籍地住房使用面积
| 家庭人均月收入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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