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申请受理通知书存根
申请人 ,关于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于 年 月 日依法受理,并于 年 月 日给申请人送达了《申请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
申请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 向本机关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同时提交了以下材料:
□1、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 。(原件/复印件)
□5、 。(原件/复印件)
□6、 。(原件/复印件)
依照《
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已受理。请房屋租赁当事人于 年 月 日持此通知书到本机关领取《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案备证明》。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盖章)
附件3
补正告知单存根
申请人 ,关于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材料不齐,本机关依法一次告知其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于 年 月 日给申请人送达了《补正告知单》,申请人已经确认。
申请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
补正告知单
根据《
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规定,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需要补充下列材料:
1、 。(原件/复印件)
2、 。(原件/复印件)
3、 。(原件/复印件)
4、 。(原件/复印件)
5、 。(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