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申请受理通知书存根
申请人 ,关于房屋租赁经营单位备案申请,于 年 月 日依法受理,并于 年 月 日给申请单位送达了《申请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
申请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 向本机关申请要求办理
房屋租赁经营单位备案手续,并同时提交了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
□2、从业人员名单及专业人员技术职称证书(其中:有岗位证书的房地产管理人员 人、工程技术人员 人、会计人员 人);(原件/复印件)
□3、房地产权属证书,属托管房产的还需提供托管协议书。
(原件/复印件)
依照《
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已受理申请。请申请人于 年 月 日持此通知书到本机关领取《天津市房屋租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盖章)
附件3
补正告知单存根
因申请人 关于申请房屋租赁经营单位备案材料不齐,本机关依法一次告知其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于
年 月 日给申请单位送达了《补正告知单》,申请人已经确认。
申请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
补正告知单
根据《
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规定,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经营单位备案事项,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
□2、从业人员名单及专业人员技术职称证书(其中:有岗位证书的房地产管理人员2-3人、工程技术人员1-3人、会计人员2人);(原件/复印件)
□3、房地产权属证书,属托管房产的还需提供托管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