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开展印刷业落实“承印管理五项制度”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文广新印刷〔2011〕2号)
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根据全国扫黄办督查组检查杭州印刷企业情况反馈要求,结合部分印刷企业确实存在落实“承印管理五项制度”不规范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2011年印刷业落实“承印管理五项制度”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局制定的《开展印刷业落实“承印管理五项制度”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照本方案细化落实各项任务。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开展印刷业落实“承印管理五项制度”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督促印刷复制企业严格执行《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确保印刷复制市场规范有序,积极推动我市印刷业平稳较快地发展,结合全国扫黄办督查组在杭州检查反馈的情况和部分企业对落实“承印管理五项制度”不规范等问题,决定自2011年1-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印刷业落实“承印管理五项制度”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落实“承印管理五项制度”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杭州市印刷复制市场,推动全市印刷业规范持久地发展。
二、工作内容
检查印刷企业执行五项制度(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的情况。
三、具体措施
(一)动员、自查阶段。1月20日至2月28日,通过发放通知、走访企业座谈等形式,宣传印刷企业执行承印管理五项制度的重要性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组织印刷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要求企业认真写出自查报告。结合年检工作,明确企业自查工作不到位,年检不得通过。
(二)实地检查阶段。3月1日至5月31日,按照专项治理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印刷企业落实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的实地专项检查工作,按照《
印刷业管理条例》和《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的要求,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承印管理五项制度。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既不主动整改又不规范经营的企业,将联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对于严重违规的企业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