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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杭州市广播电视学会关于改进杭州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杭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杭州市广播电视学会关于改进杭州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杭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杭文广新发〔2011〕1号)


杭州文广集团,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

  根据《关于改进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浙广局发〔2010〕274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新闻奖评奖工作,确保新闻奖评选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真正发挥评奖的示范作用、导向作用,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起,对杭州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与杭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办法进行改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改进新闻奖评选新的办法和要求

  从2011年起(即对2010年度的作品评选开始),杭州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与杭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奖的评选工作合并一起进行,统一报送渠道、统一奖项设置、统一评选标准、统一评选程序、统一获奖数量。考虑到杭州新闻奖广电作品奖项和杭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奖项设置通过规范和归并后,送评和获奖数量略有减少,从2011年起,适当增加杭州新闻奖和杭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奖的报送数量和设奖数量。杭州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与杭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奖的评委由市记协和市广电学会共同商定聘任。两个奖的参评作品材料报送有所改进,各台参评材料经各县级文广新局签章(市台经文广集团签章)后统一报送到市广播电视学会。

  杭州市参评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的材料经市广电学会和市记协共同签章后,由市记协统一报送省记协;市广电学会负责将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参评目录及作品推荐表(各一份)报送省广电学会。

  二、关于取消、保留和调整的有关奖项

  为了提高广播电视新闻奖项目设置的科学性和一致性,杭州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与杭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奖的奖项,完全对接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的奖项设置及标准要求,原杭州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中的社教节目奖、文化节目奖、特别节目奖、纪录片等奖项不再设置。原杭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奖中的广播电视重大新闻报道奖项,对接浙广局发〔2010〕274号文要求,冠名为杭州新闻创新奖,其奖项包括重大主题报道、突发事件报道、热点引导、典型报道等奖项,统一由市记协组织评选,市文广新局、市广电学会不再组织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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