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杭州市版权局、杭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杭文广新发〔2010〕46号)
各区、县(市)文广新局、“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市执法总队: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贯彻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浙江省新闻出版局、浙江省版权局、浙江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及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浙新出发﹝2010﹞95号)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文广新局决定自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现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杭 州 市 版 权 局
杭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贯彻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浙江省新闻出版局、浙江省版权局、浙江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及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浙新出发﹝2010﹞95号)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文广新局决定自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一批重大案件,移送一批侵权盗版分子,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取缔一批违法经营网站,有效遏制文化市场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为杭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