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责任主体主要职责
项目责任主体即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组织完成项目建议书、规划许可、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水土保持方案、节能评估报告书(表)、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他专项要件的组件和报批工作。负责研究并落实资金筹集方案、资源配置方案和还款方案;属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项目,要落实市、县两级资金配套方案。负责做好争取上级资金、金融机构、民间投资计划编制与协调对接工作,争取多渠道筹集资金。
(三)市级融资平台主要职责
根据项目融资计划、注资计划和偿债计划,负责制定项目融资方案,落实融资任务,分解到各子公司;子公司做好项目信贷包装,争取信贷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四、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
(一)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管理
按照《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09〕83号)要求,根据项目投资规模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二)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决策管理
市财政局要全程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并根据市级财政情况、资源配置情况、宏观经济环境、信贷政策等因素,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提出初步融资意见。对可纳入融资平台融资的项目,市级融资平台要提出融资方案,并下达所属子公司执行;对不能纳入融资平台融资的项目,市财政局召集市发改委、市金融办、项目责任主体共同研究项目融资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三)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
项目责任主体先期完成规划许可、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水土保持方案、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等要件的组件和报批。市发改委按基本建设程序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或转报,同步审查项目资金筹集方案和资源配置方案是否落实,规划、国土、环保、水保、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批件是否同步完成,手续完备的予以审批或转报。若项目责任单位因前期工作推进需要,市发改委可以先审批项目建议书,或者出具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需上级发改部门审批的,转报请予出具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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