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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成立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成立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水人〔2010〕53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总站、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加快实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基层防御组织体系,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经研究,成立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川 浙江省水利厅厅长

  成 员:金慧群 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

  潘圣明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虞洁夫 浙江省水利厅副厅长

  苗长明 浙江省气象局副局长

  姚月伟 浙江省防指办常务副主任

  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姚月伟 浙江省防指办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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