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贯彻实施国家和省装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进一步推动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风电、农机、通用航空等行业发展。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方面,推动中船集团珠海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项目、中海油工程公司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珠海三一重工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强海洋工程装备关键设备和系统配套企业招商引资工作,配合工信部做好海洋工程装备专项的前期论证和项目储备。努力发展游艇产业,研究推进游艇经济发展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业方面,根据工信部即将颁布的轨道交通“十二五”规划,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之上,出台《广东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业发展实施意见》。围绕轨道交通设备四大主要生产基地,做好配套企业招商引资协调工作以及与省内有关企业的对接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会议要求,协调广东南车轨道交通车辆修造基地按时间节点推进基地建设。风电设备制造业方面,进一步推动风电产业省内配套工作,跟踪风电整机生产企业与配套企业的对接情况,继续引导风电龙头企业与省内企业的产业链整合。农机工业和食品包装机械方面,总结发现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甄选本行业潜力企业,研究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探索企业整合重组、做强做大的路子。通用航空制造业方面,配合做好通用航空产业链配套工作,跟踪珠海中航通飞产业基地的投资建设生产情况。
(四)严格执行产业政策,抓好重点行业产品生产管理。继续用好、用活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坚决淘汰和限制落后产能。进一步加强汽车公告管理,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等6部门的统一部署,加大货运车辆生产监督管理力度,对货运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组织针对性的核查。组织开展摩托车行业生产一致性检查。建立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制度,形成较完善的生产条件评价制度和流程,为企业提供评价服务并出具证书,引导企业生产经营规范化。根据工信部即将出台的《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我省的贯彻办法,加强农机生产企业行业准入管理。
(五)加强装备工业经济运行分析,有效应对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继续做好全省装备工业以及汽车、船舶等重点领域经济运行分析,配合工信部做好重点监测地区经济运行分析,不断提高分析水平,为推动全省装备工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及时、有效参考。针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重要、复杂变化,加强行业发展应急管理。加强与重点行业协会及科研院所互动,配合推动装备工业经济运行分析等相关服务工作的社会化改革。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