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4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围绕新的医院管理结构,健全完善医院内部决策、运行管理、资产管理、医疗风险预警等制度。逐步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适应的运行管理机制。

  5.控制医疗成本。通过单病种付费、临床路径管理等方式,把医疗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加强绩效考核,把控制医疗费用、医疗服务数量、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

  (五)改革人事分配制度。

  1核定人员编制。县级政府依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服务需求,确定县级公立医院设置规模,报市级政府审批。按照床位与人员1∶1.5的比例核定人员编制,医生、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编制总数的85%。其中,临床护士编制不少于每病床0.4人。探索实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逐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县级公立医院在编制规模和岗位类别范围内自主确定岗位。全面推行岗位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合同管理,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未聘和非医务专业分流人员。

  3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医务人员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倾斜。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医院收支结余可拿出一定比例提高医务人员待遇,确保医务人员收入逐年有所增加。

  (六)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1加快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步伐。各县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服务需求,及时制定或修订公立医院建设计划。对业务用房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的公立医院,可有计划地启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在“十二五”期间,每县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发热门诊、肠道病门诊、产科、儿科、病理、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等重点专科建设。

  2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已有信息平台,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县级医院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与医保经办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加强远程医学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络,逐步推行居民健康卡,有效利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