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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开展“公述民评”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1、确定民评代表。参加“公述民评”活动的民评代表主要从本处室(单位)的监管对象和服务对象中选定,另外选择部分了解本部门(单位)工作情况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与行风监督员、特邀监督员等代表参加。参加评议的代表不少于40人,其中服务和管理对象人数不少于民评代表总数的80%。

  2、撰写公述报告。评议对象按照公述内容的要求,就近年来的情况撰写公述报告。公述报告既要总结取得的成绩,又要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3、召开公述民评会议。评议对象按照要求的内容,向参加会议的民评代表报告有关情况后,民评代表就其作风和效能情况、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关政策规定等进行提问。针对所提的问题,评议对象按职责分工分别予以答复,对一时答复不了的问题做出解释或承诺,会后进行答复。最后,民评代表填写《杭州市“公述民评”活动测评表》,对评议对象的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工作效能、廉洁自律、工作实绩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4、 公开测评结果。局“公述民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在适当的场合进行公开。

  (三)整改总结阶段(7月16日至8月20日)

  1、梳理意见建议。局“公述民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述民评情况进行梳理,如实将群众肯定的成绩、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民主测评结果反馈给评议对象本人,并提出整改要求。

  2、制定整改措施。评议对象根据群众的意见建议、评议情况和局“公述民评”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以一定的形式公开。

  3、通报整改情况。局“公述民评” 活动领导小组将评议对象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整改效果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通报。

  4、总结活动经验。局“公述民评” 活动领导小组对“公述民评”活动进行总结,并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建议。

  六、几点要求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开展“公述民评”活动,是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解决“中梗阻”、提高执行力的有效举措。各处室(单位)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消除参与者的思想顾虑,为“述”、“评”营造良好的工作范围。同时要通过宣传开展“公述民评”活动的目的意义,取得社会各界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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