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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开展“公述民评”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廉洁自律。主要包括是否存在损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存在向企业、基层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借车、报销发票、索取好处等情况,是否存在向企业、基层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违规领取奖金、福利、补贴等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借婚丧喜事之机敛财及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

  (五)工作实绩。主要包括是否高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本处室、单位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是否有改进或创新,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工作运转是否高效有序等情况。

  四、评议方式

  评议对象向服务、管理对象及其他相关人员(以下统称为民评代表)报告自身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民评代表在听取评议对象的述职述廉后,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提问结束填写《杭州市“公述民评”活动测评表》,对评议对象的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工作效能、廉洁自律、工作实绩五个方面进行评价。民评代表可以在《征求意见栏》内指出评议对象作风和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最后,五项内容每项按照“好、较好、一般、差”4个档次进行评价。

  五、工作步骤

  “公述民评”活动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8月底完成。具体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学习部署阶段(6月20日前)

  1、调整组织机构。鉴于人事变动,局“公述民评”活动领导小组人员作如下调整,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建一任组长,纪委书记陈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李国海负责“公述民评”活动的具体实施。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全市开展“公述民评”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局开展“公述民评”活动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要求,明确活动步骤和措施。并在局和相关协会(学会)网站上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3、进行学习讨论。以处室为单位学习有关“公述民评”的文件和局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使参加“公述民评”活动的中层干部和其他干部了解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掌握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二)述评实施阶段(6月21日至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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