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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创建“示范单位”的方法步骤

  创建活动从2010年4月1日开始至2011年3月底前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4月1日至5月10日,组织局机关和市总队全体公务员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杭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在认清创建活动工作重要性的基础上,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建立组织,进行分工,明确责任,做好创建活动的准备工作。

  2、对照检查阶段。5月11日至5月31日,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动员部署,以处(室)为单位对照创建的“八项基本要求”中的相关事项,精心组织,开展自查。重点查找依法行政的整体意识是否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是否提高;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是否齐全;行政许可、处罚文书和执法程序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法规的理由阐述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权行使范围是否合情合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执行是否到位;执法责任制是否落实等问题。局将综合各处(室)的自查情况,于5月31日之前写出自查书面材料报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重点整改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围绕市委、市政府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出的重点治理“办事不用心、工作不主动、服务不到位、办事不公正、公务不节俭、形象不端正”问题,局领导向全机关干部通报2009年我局依法行政、争创满意单位和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整改要求。全系统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97号)精神,统一使用新修订的“行政许可文书”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切实转变和履行好服务型机关的职能。同时,请市法制办给予具体指导,对重点问题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通过“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网”公布本单位的整改事项。

  4、总结提高阶段。1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创建工作的八大目标45项任务,逐一梳理,查漏补缺,健全制度,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明确方向,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并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对我局的创建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指导性意见。

  5、迎接考核阶段。2011年1月30日前完成总结验收的各种台账、材料印制准备工作;3月30日前做好迎接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验收。

  四、创建“示范单位”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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