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元旦春节“药械打假保健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广泛宣传、及时报道。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药品安全方面的科普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广大消费者树立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及时报道本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营造舆论声势并曝光一批违法案件。
  (五)认真做好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做好组织落实,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后,各级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
  (六)做好整治规范和总结工作。各单位、各相关处室接到方案后,要尽快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打假与整治规范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规范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分工
  1、2012年元旦春节“药械打假保健康”行动由市局稽查支队牵头,各相关处室、市药检所配合。
  2、各辖区局负责属地的专项行动工作。
  3、宣传报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稽查支队及时汇总检查结果,提供新闻素材。切实做到一查一报,当天检查,当天提供新闻素材。
  4、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附件:
  元旦春节期间“药械打假保健康”专项行动(启动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市元旦、春节期间药械市场安全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元旦春节“药械打假保健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以下专项行动启动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全面启动全市药械打假保健康专项行动工作,营造“药械打假保健康”专项行动工作的舆论氛围,同时表明政府对打击假冒伪劣药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坚强决心。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发现解决我市元旦、春节期间药械经营、使用环节的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药械市场经营使用秩序,促进药械安全有效。
  二、检查时间
  12月中下旬半天(具体时间另定)。
  三、检查人员
  邱卫星、童天云、陈魁、局办1人、市场处1人、器械处1人、保化处1人、稽查支队3人、药检所2人。上城分局派人参加辖区单位的检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