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元旦春节“药械打假保健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中医门诊部:
  从非法渠道购进药械的问题;药械购进、验收和销售手续(供货方资质、随货同行单、发票、验收记录等)不全的问题;参茸虫草滋补类产品标识不明、索证不全、购过渠道不明、质量参次不齐等问题。
  (三)重点单位(区域):
  1、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药品经营企业和中医门诊部;
  2、参茸、保健品市场。
  四、时间、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研究制定《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元旦春节“药械打假保健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元旦春节期间“药械打假保健康”专项行动(启动检查)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对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启动检查阶段(12月26日左右)。由市局主要领导带队组织一次启动式检查,全市药械打假保健康专项行动工作正式启动(检查计划另附)。
  (三)专项检查阶段(2011年12月下旬至2012年2月7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分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工作。市局视情组织专项督导组对各地开展药械打假保健康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15日)。汇总专项检查行动情况,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并于2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上报市局稽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级药监部门和执法人员要切实克服麻痹侥幸和不作为、不负责任的思想,切实将药械安全工作作为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看待,要从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和谐稳定和政府形象的高度认识此次药械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市)局(分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两节”期间的药械安全工作,研究分析辖区药械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对存在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到位、出现苗头性药械安全问题不高度重视的要追究责任。
  (三)标本兼治,务求实效。要抓住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重点产品,开展深入的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较多的企业要依法按程序责令停产整顿,通过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消除药械安全隐患。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