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实施产业链提升工程,做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1.突破产业链共性关键技术。按照工信部《产业关键技术发展指南》,结合我省特色和优势,针对我委牵头推进的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和太阳能光伏等重点领域,编制重点产业技术指南,厘清产业链各个环节关键共性技术要素,制订重大技术突破及产业化市场目录。发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以产业化和市场化为目标,支持基础材料、关键工艺、核心元部件、装备、高端软件、系统集成、产品质量、标准、市场推广应用等关键共性领域取得突破。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成果转化专项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争取国家创新资源落户广东。
2.支持产业联盟产业链协同发展。制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盟建设实施细则,在我委牵头推进的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点选择数字家庭、云计算、新材料、轨道交通装备、北斗卫星导航、航空等方向,推动组建一批产业联盟。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盟建设扶持专项,支持联盟成员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合作,开展上下游关键技术联合攻关、行业标准制订、产业链配套、产品市场化等。以产业联盟推动产业链垂直整合和资源优化组合,打造特色产业链,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3.优化布局产业基地建设。继续推进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根据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布局和地方特色优势,引导产业链合理配置,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新认定10个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签订落实省市共建协议。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动态管理考核办法,指导督促已认定产业基地实施发展规划、完善产业链条、出台配套扶持政策、加强招商引资引智,推动以产业链为纽带、资源要素集聚的产业集聚区建设。支持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4.支持骨干企业做强做大。实施骨干企业培育计划,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新型电子和政银企合作专项,优先扶持已认定的100家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120家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发展壮大。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培育企业倾斜。建立完善骨干(培育)企业有进有出、梯队建设动态管理机制,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调发展。建立千家企业联系制度,监测重点企业运行态势。
5.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配合有关市和产业基地谋划建设一批对行业整体水平提升具有关键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加强项目组织、管理和服务。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专项和政银企业合作专项重大项目扶持和跟踪管理机制。用好政银企业合作扶持政策,以贴息资金拉动社会资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入,以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拉动全省工业投资规模上新水平。做好重大项目后续管理、总结和绩效评价等后续管理工作。